這幾年,電動自行車因其便捷、經濟、環(huán)保等特點,成為居民的主要出行工具之一。目前,我國電動自行車的年銷售量超過3000萬輛,社會保有量更是接近3億輛。然而,與此同時,電動自行車引發(fā)的火災數量也呈現明顯上升趨勢。
應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發(fā)布的數據顯示,全國每年發(fā)生約2000起與電動自行車有關的火災,其中80%為充電時引發(fā)。
自今年8月份起,國家明令禁止電動自行車進樓充電。但為何上樓入戶充電、“飛線”充電等危險充電方式屢禁不止?電動車下樓充電又要邁過幾道坎?電動自行車究竟如何防患于未“燃”?《工人日報》記者近期進行了調查采訪。
“飛線”充電不鮮見
今年8月1日起實施的《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(guī)定》明確規(guī)定,禁止在高層民用建筑公共門廳、疏散走道、樓梯間、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。鼓勵在高層住宅小區(qū)內設置電動自行車集中存放和充電的場所。
記者近日走訪發(fā)現,盡管新規(guī)實施已有兩個多月,不少小區(qū)樓道門口張貼有“嚴禁電動車(電池)入內”的標語,但仍有顏色各異的電線從居民家中“飛”出,一直延伸至一樓或樓道出入口。在一些物業(yè)管理服務缺失的老舊小區(qū),這種“飛線”充電的情況更是屢見不鮮。
福建省福州市某小區(qū)居民周女士告訴記者,每天下班回家,經過樓道出入口總能看到幾輛電動車正在“飛線”充電,“看見糾纏在一起的電線,心里既害怕又氣憤。”
周女士表示,自己所在的小區(qū)并非沒有充電樁,但是車棚設施簡陋,缺乏消防噴淋等安全設施,同時由于管理混亂,存在“搶位”“占位”現象。此外,充電樁也缺乏自動斷電功能,居民需要在充電完成后自行前往車棚拔掉插銷。因此,一些電動自行車使用者圖方便,寧愿采取“飛線”充電方式。
“害怕電池被偷”“不會使用智能充電設備”“車多樁少,下班回來晚了,根本找不到能用的充電樁”……不少電動自行車使用者對記者表示,一些現實情況讓他們對下樓充電望而卻步。
此外,由于一些充電樁收取的電費高于居民用電價格,為了省錢,部分使用者選擇“鋌而走險”在家充電。例如,按照湖北宜昌某小區(qū)充電樁“1元4小時”的計費標準,一輛電動自行車充滿需要7~8小時,每次充滿電需2元左右。然而,若采用居民用電,按照0.558元/度計算,充滿需1~1.5度電,花費最高不超過0.84元。
“推平”絆住下樓充電的多道坎
充電樁的電費為何降不下來?記者了解到,目前,大多數電動車公共充電樁無法直接使用直供電,而是需要從物業(yè)方購電為充電樁供電。以深圳為例,居民電費大約為0.68元/度,但是充電樁企業(yè)入駐小區(qū)的費用為1.3~1.5元/度。這意味著,對企業(yè)而言,充電樁電費支出在運營過程中占據了很大比例,而這部分支出會分攤給消費者。
“高昂的電費及前期投入意味著充電樁的使用率必須達到一定數量,企業(yè)才能盈利。”一家主營電動自行車充電樁銷售運營的公司負責人告訴本報記者,除電費外,電動自行車充電樁行業(yè)前期投入較大,包括充電設備、地面硬化、滅火器、雨棚、攝像頭等,還需要后期的專業(yè)維護。“以簽訂5年的協議為例,運營兩年多才能將成本回收。”
“目前,我們小區(qū)的智能充電樁使用率達90%。”福州市臺江區(qū)蒼霞街道家園事務服務中心的工作人員魏婷婷告訴記者,在福州市臺江區(qū)蒼霞新城小區(qū),為了把電動自行車使用者“請”下樓充電,該街道在智能充電樁的設計上進行了安全、成本、管理等多方面的考量,“推平”了以往絆住居民下樓充電意愿的多道坎。
蒼霞新城是福州市首批棚戶區(qū)改造安置房社區(qū),由嘉和苑等5個小區(qū)組成,共有居民3000余戶。目前,蒼霞新城智能充電安全停放無人值守系統正在陸續(xù)投入使用。該系統不僅具備充滿自動斷電、自動檢測等安全保障功能,它所采用的“一車一卡一位”管理模式,按編號充電停車保證人人有車位。
此外,每個小區(qū)設置3~4個智能停車庫,充電樁采用居民用電價格降成本。魏婷婷介紹,目前的收費標準是33元包月,可充電150小時,基本能滿足居民需求。
電池安全引發(fā)強烈關注
除了電動自行車充電不當造成的火災,也有一些并未進行充電的電池自燃引發(fā)事故。這引發(fā)了消費者對電動自行車電池安全問題的強烈關注。
“電動自行車發(fā)生爆燃現象并不完全是電池本身的問題。”中國化學與物理電源行業(yè)協會秘書長劉彥龍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,“一方面有可能是電池本身質量不合格,一些翻新電池內部出現膨脹、短路,也有可能是由于長時間使用導致電池外部線路老化、短路。同時,具備智能保護功能的BMS(電池管理系統)的失效也可能帶來過充、過熱的安全隱患。”
目前,我國針對鋰電池的《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標準》僅為“推薦性”,并非“強制性”。有專家指出,當消費者購買、更換非隨車出廠的電池時,由于它可以不滿足強制性國家標準,是否執(zhí)行針對蓄電池的推薦性標準、執(zhí)行力度如何,留存有較大操作空間。
與此同時,針對電動自行車的換電服務快速興起。近日,晚高峰時段,本報記者來到福州市臺江區(qū)某換電柜前,不到3分鐘的時間里,已有3名送餐員前來換電池。一名外賣送餐員告訴記者,自己平均每天會換電池2~3次,最高時曾達到4次。
“目前換電模式主要服務于外賣員、快遞員等對電量有較高需求的群體。”劉彥龍說。同時他表示,消費者應盡量購買原裝電池,或是正規(guī)廠家生產的質量好的品牌電池,同時關注電池的使用狀況和壽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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